前史所所传,较而论其有必矣。十日药又方∶葵子、硝石各一升,水三升,煮取一升,日三进之。
又云∶麋鹿肉不可杂虾及诸刺生菜食之,腹中生虫,不出三年死。又云∶诸卵有文如八字,食杀人。
陈延之《短剧方》云∶食饮养小至长,甚难逆忤致变甚逆,岂可不慎。如唐祖师孙思邈者,其洞彻理气合一之旨者欤,其深于《易》而精于医者欤,其具独秉之智者欤。
《七卷经》云∶食之主消渴,杂疮。《传》云∶本草有稷不载;即也今楚人谓之稷,关中谓之糜,冀州谓之KT。
又方∶以胡粉一两,和水银一两,治调,分再服。一日一夜得千咽甚良。
心痛气结,止渴,除老血。 虽救急不可热饮之;诸毒得热更甚,宜令冷冻饮料之。